
问:在校生实习相当于上培训班,与实习单位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技能培养的合同关系,而不是劳动关系。因而两者之间的问题并不适用《劳动法》,而应该参照《合同法》相关规定来处理。是不是说明实习生与企业不是劳动关系,工伤如何处理?
答: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与实习单位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教育培训关系,不同的实习过程和实习内容决定实习生与单位之间的关系。
由于实习的定义比较宽泛,在以培训为主的实习过程中实习生与单位之间就是教育培训关系,这类实习通常体现为实习生交纳一定的实习费用。体现为劳动合同关系的实习通常是不交纳或很少交纳费用,以从事劳动并以劳动成果的价值抵偿取得劳动经验的费用。
除此之外,实习生和单位之间也可以不是上述两种关系,可以是无偿的公益性实习。
请提问的网友在考虑双方关系时,参照上述要素,进行判断。无论何种由实习生参加劳动实习除有可能适用劳动法外,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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