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>专业技能考试工程类>估价师

中国房产估价师指导估价程序

2008-05-09 16:42:57  来源:考试吧

自接受估价委托至完成估价报告期间,房地产估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:

1  明确估价基本事项;

2  拟定估价作业方案;

3  搜集估价所需资料;

4  实地查勘估价对象;

5  选定估价方法计算;

6  确定估价结果;

7  撰写估价报告;

8  估价资料归档。

明确估价基本事项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:

1  明确估价目的;

2  明确估价对象;

3  明确估价时点。

注:

1  估价目的应由委托方提出;

2  明确估价对象应包括明确估价对象的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;

3  估价时点应根据估价目的确定,采用公历表示,精确到日;

4  在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时应与委托方共同商议,最后应征得委托方认可。

在明确估价基本事项的基础上,应对估价项目进行初步分析,拟定估价作业方案。

估价作业方案主要应包括下列内容:

1  拟采用的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;

2  拟调查搜集的资料及其来源渠道;

3  预计所需的时间、人力、经费;

4  拟定作业步骤和作业进度。

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应经常搜集估价所需资料,并进行核实、分析、整理。

估价所需资料主要应包括下列方面:

1  对房地产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;

2  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资料;

3  相关房地产交易、成本、收益实例资料;

4  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资料。

估价人员必须到估价对象现场,亲身感受估价对象的位置、周围环境、景观的优劣,查勘估价对象的外观、建筑结构、装修、设备等状况,并对事先收集的有关估价对象的坐落、四至、面积、产权等资料进行核实,同时搜集补充估价所需的其他资料,以及对估价对象及其周围环境或临路状况进行拍照等。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后,应对有关该估价项目的一切必要资料进行整理、归档和妥善保管。

本网站所转载文章均已注明来源,若仍涉及版权问题请致电020-83870157,我们将立即删除。

Copyright (c) 2005 - 2007 易就业人才网. All Rights Reserved.
易就业人才网客服电话:020-8387-0497 020-8387-0157 传真:020-8387-027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