培训内容
汽车营销员的素质要求、相关法律常识及业务接待礼仪;现代汽车构造常识,汽车的运用与保养;汽车营销知识及汽车的销售技巧;汽车保险与汽车按揭。
申报条件
汽车营销员(国家职业技能四级(中级))
经本职业汽车营销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的标准学时数,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:
(1)在本职业连续工作满3年或累计工作满四年以上;
(2)大专院校、中等学校、技工学校本职业(专业)的在校学生或毕业生;
(3)高等院校(本科)、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,以高级技能为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(专业)在校学生或毕业生。
适合对象
符合申请条件的学员
教学目的
学习汽车营销技能,获取职业资格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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